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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三资”提级监督 促进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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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腾达镇新合村九组原组长林华开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我们是在信访举报中收到的线索。”近日,宜宾市筠连县纪委监委相关办案人员向记者提及此前该县在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中查处的案件。由于在组道公路整治中,将村民集资的材料运输费4500元予以侵吞,私自支取集体土地收益款2.1万元,并挪用4000元用于个人开支,林华开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法资金已全部收缴。
出处 《廉政瞭望》 2022年第16期79-7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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