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2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重要的一年,“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进入第二年,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进入收官阶段。国有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改革发展重任在肩、使命艰巨,规范董事会建设是国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方向,发挥好董事、监事的履职作用,是提升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手段。规范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履职行为,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更好地履行国有出资人代表职责,强化董事、监事履职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国有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全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22年第9期26-30,共5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