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A公司申请办理a项目1期工程1~5号楼的首次登记。经核查,其提交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并没有关于物业服务用房的描述。据A公司所述,因项目分2期开发,大部分物业服务用房在第2期工程,尚未开始建设,房管物业管理部门要求其按有关规定补足1期物业服务用房面积,故将1期一间规划为商业的房屋暂时调整为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调整事项在《物业管理事项备案表》中有具体描述。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否依据该备案表将那间规划为商业的房屋首次登记为物业服务用房?
出处
《资源导刊》
2022年第17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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