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暂行办法》(财资[2021]123号)等要求,大连市财政局组织市区两级近2000户行政事业单位圆满完成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并一次性通过财政部集中会审。
出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2年第17期126-126,共1页
Assets and Finances in 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