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信托制度在我国的运用发展及信托业转型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坚持“三大平台”定位,夯实信托登记基础,构建起信托业基础设施架构,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信托业业务模式变革和数字化转型的趋势下,包括信托产品登记、信托受益权登记、信托财产登记在内的大登记体系有待持续夯实。要在落实好全方位保障的基础上,积极构建以产品登记为核心的数据中心,有序构建以受益权登记为基础的市场体系,探索构建以财产登记为核心的确权体系,从而助力信托制度完善和信托业转型发展。
作者
刘铁峰
龚晓丹
Liu Tiefeng;Gong Xiaodan
出处
《债券》
2022年第9期25-30,共6页
CHINA B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