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艺原创力是在历时性的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其中包含原创性与继承性、超越前人与影响后人、个人独创与群体认可、审美价值与历史价值、影响力与历史机缘、部分创新与整体创造等复杂的辩证关系。原创力的影响不是简单的震慑力或权威性,它不能仅仅成为被模仿的对象,而应该成为启迪后辈的推动力。只有当原创力启迪后辈作者完成自己的独创力、只有在被超越的时刻才真正完成了它的影响,这就是影响的辩证法。原创力的这些辩证属性是在社会生活的复杂场域中被建构出来的,各种复杂的社会因素共同参与了对文艺原创力中的辩证关系的建构,但是无论社会建构的力量多么强大,文艺原创力中总是有一些不可见的未知领域处在控制之外,以偶然的方式完成出人意料的创造。
出处
《艺苑》
2022年第4期6-13,共8页
FORUM OF ARTS
基金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基地专项课题“新时代提升文艺原创力研究”(项目编号:17JDB009)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