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的地方瞒报时常发生,既有研究更多地从个体角度解释瞒报。就制度层面而言,地方瞒报违背了信息传递规则,其症结在于治理体系中信息事权配置让瞒报变得可能。据此,地方政府存在“不得不瞒报和能瞒报”的多重机制,即危机信息归地方政府所有引发地方独自占有信息、危机信息由地方政府逐级上报引发层层瞒报的可能、危机信息分级管理不适应不确定性的危机环境和危机事件追责导致地方避责性的瞒报等,以上多重机制共同引发组织化的地方瞒报。优化信息事权配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减少和破解地方瞒报,仍需要从信息事权配置的视角出发并理顺如下关系:危机信息归地方政府所有还是公众所有的关系、危机信息属地管理与逐级上报的关系、危机信息归知识权威发布还是科层权威发布的关系。
作者
何艳玲
吕慧敏
HE Yanling;LV Huimin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29-37,共9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改革开放创造的治理经验及政府理论提升”(19ZDA12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抱怨群体的用户画像及其在复杂社会治理中的应用”(7197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