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号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境内上市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其他企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并提倡企业提前执行新准则。因此,大量国有投资运营公司从2021年起已经根据要求执行新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从初始分类与后续计量、披露等,与原准则差距较大,本文从新旧准则差异出发,揭示新金融准则对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影响,从而分析探究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的应对策略及措施。
出处
《上海商业》
2022年第9期47-49,共3页
Shanghai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