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结合2021年福建省中考道德与法治试题第30题,分析中考评价应有之义,即“教”为“导”,“学”为“凭”,“考”为“评”,实现“教”“学”“评”有机统一,以考评促教与学,注重“指挥”教学,关注学生的独特性,以彰显评价的张力。基于此,笔者有针对性地提出发挥中考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做好教考衔接。
基金
福建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学习分析视野下基础教育‘多元多样’评价模式研究”(课题编号为FJJKZX21-517)
2021年度福建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互联网+学校德育’模式研究”(课题编号为KT2105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