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权是由货币机构行使的发行数字货币的国家权力。从货币发展历史来看,法定数字货币是一种新的货币形式,本质仍是由国家保障流通的信用货币,由国家垄断发行。即便当前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有限,但仍可发现其发行过程中存在货币职能无法有效发挥、技术不足和发行模式不清等风险;同时,对于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超发货币、国家监控用户法定数字货币相关信息等风险同样值得关注。对此,可采用以保护私人权利为核心的“渐进式发展”的法律规制思路,建立风险可控、分阶段测试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监管试点”,在“监管试点”中设计防止货币超发、保护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的规制规则,以确保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权的规范行使。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40-54,共15页
Academic 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