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规范寻找理由”可说是分析法学派的极简概括。边沁最早亮明“拒斥形而上学”的旗帜,其初衷在于为法学寻找客观、实在、独立的栖身之所,并借由功利主义原理开启新的法学研究范式;奥斯丁将边沁的功利分析范式落到实处,通过饱受诟病的法律命令说和分离理论,建立起“一般法理学”的法律科学体系;凯尔森是这种旧分析法学派的集大成者,他通过“基础规范”的概念假设,将法学世界引向纯粹客观的形式概念王国。这种旧分析法学派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饱受批判,但其对立面新自然法学派又无法独立解释和指引法学发展,这便是哈特、拉兹师徒二人之新分析法学派的诞生背景。哈特通过承认规则来增强法律的包容性和解释力,淡化法律的命令和威胁色彩,强调法律为实践主体提供判准和赋予意义的新面向,从而引领了法学的实践哲学转向;拉兹将这种转向推到极致,他提出的理由理论深刻反思了规范与行动的关系问题,弥合了法律领域长期存在的二元对立,在实践理性和实践权威中为法律寻找到全新但更坚固的理论基石。
出处
《武陵学刊》
2022年第5期81-88,117,共9页
Journal of Wu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