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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有身价 损害环境要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广东落地生根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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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广东立足“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聚焦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让越来越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初步构建完成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公开透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 黄丹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环境》 2022年第9期18-22,共5页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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