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学界将“依字行腔”视为戏曲创腔的逻辑基础和根本原则。虽然“依字行腔”极其重要,但在学理上却并非唯一法则,“依乐行腔”也同等重要。戏曲本是“词乐同体”的艺术对象,由“唱词”和“音乐”两部分共同构成,不能单独强调“唱词”而忽略了“音乐”。戏曲创腔逻辑是在“依字”与“不依字”的“破”与“立”的螺旋型关系中形成和发展的,只有“字一一腔”共同作用、相得益彰,才能够达到“词乐双美”的曲唱效果,实现“词乐同体”的美学内涵,回归“词乐同体”的学理本质。
出处
《戏曲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87-95,共9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Chinese Theatre Art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改进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7ZDA168)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粤剧海外传播与海外粤籍华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编号:2021GMC03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清代以降粤剧声腔结构研究"(项目编号:21JHQ050)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粤剧曲体结构及其声腔形态研究"(项目编号:GD20LN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