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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一方购房,另一方是否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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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早在2015年秋,我(52岁)与61岁的朱绵旭同居生活时,朱绵旭月退休工资不足1500元,我经营一家小饭店月收入在四五万元。其间,我不仅帮朱绵旭偿还了近20万元外债,还向朱绵旭早年在市郊承包荒山果园建造彩板房、安装接电变压器等投资20万元。
作者 学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2年第9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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