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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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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2年2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蓝佛安2022年3月13日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省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一、对4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二、对7件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附件2)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 《山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8期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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