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晋政办函〔2022〕1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7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