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匈奴汉国建国前夕,五部匈奴改革了政治体制,将南匈奴的“四角”“六角”制改为“十六等”制。这是对汉魏之际、魏晋之际经由中原王朝改造后南匈奴“贵者”分立格局的制度肯定。元熙元年(304年)汉国建立后,以中央集权式的官僚体制为政治架构。永凤元年(308年)刘渊称帝,汉国从王国体制发展为王朝体制。在汉国体制中,匈奴传统仍得以保留。胡汉分治、匈奴与六夷分治体现了匈奴的分治精神。“悉封郡县王”与“司隶-内史”在模仿汉代封爵制度完成中央集权的同时,也对原“十六等”王的地位予以承认。立储等权力运作更是在匈奴的传统政治语境下进行。王国及王朝体制与匈奴传统并非对立关系,汉国权力体制正是二者相融合的结果。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9-15,共7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项目“中华认同与南北朝时代的国家建构”(14PJC03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