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最高法在“HONDA”案中,作出国内加工商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的再审判决,再度将涉外定牌加工中商标侵权判定这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推至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视野。本文认为涉外定牌加工中商标侵权判定应用商标法基本原理来解决,认为国内加工商贴附标志的行为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我国在立法上应明确“商标使用”的构成要素,明确商标使用在商标侵权构成中的前置性地位,建议出台司法解释严格规定涉外定牌加工行为的构成要件。
出处
《中国经济报告》
2022年第4期95-99,共5页
CHINA POLICY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