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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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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起,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2010年法规”)。而《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2022年法规”)已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日批准,并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出处 《花炮科技与市场》 2022年第2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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