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设机构改革后,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格局发生重大调整,基层检务督察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积极适应新形势,虽有成效,但定位不清、力量薄弱、主责主业存在短板、线索渠道不畅等问题凸显。针对问题,基层检务督察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通过构建“多位一体”监督格局、提升检务督察工作“一体化”水平、突出主责主业、强化工作保障的工作体系等实践措施,让检务督察工作尽快适应高质量发展下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的需要。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第17期77-80,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