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药品反向支付协议体现了医药行业创新研发保护与医药行业市场自由竞争之间的博弈,折射出了反垄断法和《专利法》在知识经济时代的矛盾和对立,近些年引起了美国、欧盟等多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注和重视。“阿斯利康诉奥赛康案”是中国首例反向支付协议审查案,该案对药品反向支付协议进行反垄断审查,在我国反垄断发展历程中意义重大,但仍然暴露出来规则不明、审查不清等问题和漏洞,亟待《反垄断法》以及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予以规制和完善。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2年第9期30-34,共5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