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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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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布日期:2019-11-19问:外币现钞账户撤销后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应如何管理?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相关规定,经常项目-外币现钞账户(以下简称“外币现钞账户”)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管理,境内机构不再通过外币现钞账户办理提钞和存钞业务,外币现钞收付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5】47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做好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2】156号)中相关规定办理。银行外币现钞数据报送要求不变,对于特殊情况的外币现钞存取业务,各银行应做好相关业务台账登记工作。
出处 《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专辑(中英文版)》 2019年第1期110-1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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