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制度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9月7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修订后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新制定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四个《办法》”)。其中,《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近日,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就四个《办法》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出处 《北方牧业》 2022年第18期3-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