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公民人口信息安全,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律师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相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八项户籍静态项目内容的,适用本规范。
出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4期17-18,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