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一方面是保持与IASB16的实质性趋同;另一方面也是适应我国租赁业务不断发展的必要改革。新租赁准则对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做了较大改动,并针对售后租回业务提供了基于是否属于销售进行区别处理的详细业务指引,对有关企业的账务处理产生了较大影响。文章以售后租回业务为例,探讨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设想,希望能给目前的租赁准则施行带来新的思考。
出处
《中国市场》
2022年第28期160-162,共3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