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推进理县古树名木保护与林长制工作有机衔接,突出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将县境内86株古树名木实行林长分级保护,确保每一株古树名木都有林长担任保护责任人。为此,县林长办制定并印发了《理县古树名木落实林长分级保护责任方案》,明确了各级林长分级保护责任,负责日常或专业养护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根据理县古树名木分布情况,将一级古树5株、二级古树17株落实了县级林长、副林长33人作为保护责任人,三级古树64株,按属地明确了乡级林长、副林长49人为保护责任人,并建立保护责任人保护古树档案。
出处
《绿色天府》
2022年第9期9-9,共1页
Green Tia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