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事关民生福让、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2019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出处
《中国审判》
2022年第16期21-21,共1页
China T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