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蓬勃发展,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因其运作形式灵活,奖励机制高效,不受“三类股东”核查限制,成为股权投资基金广泛运用的组织形式。但是,上游投资者对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穿透至最下游投资标的企业这一条线的相关会计处理,一直是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从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特点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相关会计处理现状入手,对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会计并表问题及公允价值下估值方法的选择进行了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对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上下游相关的会计处理提供参考。
出处
《支点》
2022年第9期81-8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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