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21年6月以来,证券公司永续债的监管政策和投资者结构趋于稳定。证券公司的公司债信用利差主要受宏观因素、市场风险偏好和市场定价惯性的影响。与商业银行永续债相比,证券公司永续债的平均收益率略高4BP,主要来自信用风险溢价、流动性和品种溢价。证券公司永续债因不存在减记或转股条款,且包含利息累积、赎回激励条款,对本金和利息的保障程度更高,续期风险也更低。为进一步支持证券公司发展,建议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永续债的投资者范围,并将证券公司永续债纳入回购融资质押品的范围。
作者
金波
向玲瑶
温婕
Jin Bo;Xiang Lingyao;Wen Jie
出处
《债券》
2022年第10期27-32,共6页
CHINA B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