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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下车开门导致车祸,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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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高某搭乘出租车到达指定地点,司机将出租车停在非机动车道,高某准备下车打开左侧后车门时,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的我推倒。交警部门认定司机、高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我无责任。面对我的索赔请求,出租车公司认为,高某开车门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应由高某赔偿。高某则表示关键在于司机没有选好停车地点,故只能由出租车公司赔偿。请问:究竟应当由谁担责?
作者 颜东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新农村》 2022年第8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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