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海洋渔业资源过度利用问题突出、海洋渔业资源主权争端问题突出。我国自1995年起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历经14次调整完善,现行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法律依据充分、配套制度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从多方面、多层次体现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本文对我国的海洋伏季休渔制度(summer moratorium of marine fishing)的优越性进行分析。
出处
《海洋与渔业》
2022年第4期113-114,共2页
Ocean and Fishery
基金
广东省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太平洋岛国渔业培训的实践与研究”(项目编号:GDZZJG2020107,主持人:彭国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