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客观上,数字生态环境的形成高度依赖人工建设,包括数据标准、网络基础、信息安全、资源治理等,因此数字生态环境在现实社会维度存在不同步、不协调的现象,按照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常规思路与实施方式,可先在特定区域(即试点区域)内集中各项优势,促进生态数字环境与生产生活场景重叠、渗透、融合,旨在为该区域提供共享发展思路,同时在法治层面提供坚实保障。
出处
《环境工程》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I0059-I0059,共1页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基金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名称:京津冀区域共享发展路径与法治保障问题研究(HB21FX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