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的实践不仅关涉到工夫实践中的身心状态转换,亦关涉本体呈现后的境界体验。目前学界对两者的研究,往往借助“逆觉体证”与“冥契体验”的解释框架,但两者都未触及理学家境界体验表达中的本体状态转换问题,牟宗三透过“超越的分解”与“辩证的综合”方法对阳明与二溪境界体验表达所蕴含的深层义理结构——“抽象置定”与“具体表现”——的揭示,既囊括了“逆觉体证”的框架,又包含了对境界体验中本体状态转换的描述,或许可以为推进相关研究提供可资利用的理解模式。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94-100,共7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