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是我国“绿色税制”的重要开端,而做好征管工作是其应有之义。自2018年实施环境保护税以来,黑龙江省税务局和环保部门严格按照税法和条例,协调配合做好征管环境保护税的工作,但是由于环境保护税的税基计量专业性更强,其征收也必然更加复杂。对于仍处于磨合期的新税种来说,环境保护税在征收管理方面还存在问题。完善黑龙江省环境保护税税收征管,为环境保税税收征管改革实践提供参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出处
《商业经济》
2022年第9期10-11,40,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双循环格局下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建设研究(21JYC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