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业态不断丰富及金融开放程度持续加强,由此产生的金融消费纠纷会随之增多,但海南现有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效益最大化有待加强。为此,通过剖析金融申诉专员制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中的价值取向,在借鉴英国金融申诉专员制度的基础上,探寻引入金融申诉专员制度益,可先行先试构建统合型金融申诉专员制度。采用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管辖模式,合理界定金融申诉专员投诉人身份,以期健全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完善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基础设施。
出处
《新东方》
2022年第4期7-12,共6页
The New Ori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