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渝府办发〔2022〕9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8月13日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精神,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经费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动力活力。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16期45-50,共6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