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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岳家诸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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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岳家诸位长者钓鉴:伯简离家七年,本拟去秋回国后,即设法归省,并承家父母欢,早日完婚。不料事与心违,甫至上海,即为团体工作羁滞,责任所在,义不容辞;因此数年心事,不能如愿以偿。现更为事实,困难情形,不得不陈述左右者:一,伯简现为时间经济双方困难关系,目前不能归里;二,伯简现在和将来,都要从事民族革命工作,生活早东暮西,实无法顾及家庭;三,舍间无力送令媛到外省完娶,亦且无力担负她将来的生活;又不能担保伯简在外不另结婚。有此数因,已无法再维系我两姓早日的婚约,诚恐不及早解决,误已事小,误人事大,故特专函慎重申明。并请原谅事实困难情形,即日解约,将令媛另行选配。两姓幸甚!倘不蒙谅解,则伯简亦无法强勉,只有听其自然,再不加以顾问;惟长者明达,定能体谅事实,顾及世交情谊,必不致故伤感情,双方均无禅益也。专此,敬请裁夺,诸希见谅不一。
作者 张伯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云岭先锋》 2022年第10期55-55,共1页
关键词 专此 羁滞 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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