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是投资规则中的核心机制。但是目前RCEP并没有设立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该机制的缺乏将影响RCEP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影响RCEP目标的完成。通过分析RCEP成员方对该机制的态度与实践做法,结合国际社会对该机制的态度与改革经验,推测RCEP可能讨论出的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模式并讨论RCEP成员国的可接受度,对RCEP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构建进行预测研究。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2022年第10期43-47,共5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基金
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