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讲话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即“双碳”目标。在此目标下,企业需要通过置换老旧高耗能大型生产设备、研发低耗高产技术以及开发清洁替代能源等方式来逐步实现低碳转型,这将导致企业融资需求增强。绿色债券与其他融资工具相比具有一定的优势,本文通过对2020年、2021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报告的分析,发现绿色债券融资在项目认定、第三方评估以及对投资者吸引力方面仍然存在不足,剖析其融资设计方案和融资风险,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期使绿色债券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推动“双碳”目标更快更好实现。
出处
《绿色财会》
2022年第9期22-24,共3页
Green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