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律实证主义背景下,构成要件理论催生出了限制的正犯概念,共犯的严格从属性也在古典犯罪论体系之上生长起来,二者结合形成的处罚漏洞为间接正犯的诞生提供了契机。随着犯罪构成体系的演进与限制从属性获得立法认可,间接正犯概念沿着理论和实践的双重路径扩张开来。但在“罪刑均衡”取代“补充处罚”成为间接正犯新价值取向的当下,应当对间接正犯的泛化类型进行检讨与限制,回归以犯罪事实支配理论为核心的实质认定思路。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5期113-120,共8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项目(2021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