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贸易规则演变将为我国未来参与全球数字化竞争、建设数字经济强国、在新兴领域提升全球竞争力提供参考。目前已达成的典型的数字贸易区域规则以美国、欧盟主导为主,部分新兴区域贸易规则正在形成中;传统国际贸易公约无法针对数字贸易进行有效规制,世界贸易组织平台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谈判使其成为推进数字贸易多边规则谈判的主要场所,但其作用仍有待充分发挥。当前,数字贸易规制标准逐步提高、区域板块规制体现出不均衡性,但跨区域合作可能性仍在增加。我国正处在参与数字经济竞争、提升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的关键时期,应当密切追踪数字贸易规则的发展态势,力争通过协调推进区域和多边谈判形成可接受的数字贸易规制标准,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的影响力。
作者
张正怡
蔡思柳
ZHANG Zheng-yi;CAI Si-liu
出处
《岭南学刊》
2022年第5期92-99,共8页
Lingnan Journal
基金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欧投资协定规则监管导向研究》(编号:21FFXB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