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民族、宗族、村落等为基础形成的民间法中,一些涉及林木保护的宗法族规、乡规民约和民族习惯法长期以来游离于国家法之外,却填补了国家法在森林资源保护领域的空白,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有效进行社会控制和维护乡土村落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生态治理现代化语境下,民间法对构建中国特色生态治理法律体系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将林木保护民间法引入生态环境治理领域,能够弥合国家法治精神与地方性知识间的内在张力,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中体系的制度供给。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11-19,共9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1BKS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