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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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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家税务总局
出处 《财会学习》 2022年第31期I0001-I0001,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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