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部湾红树林资源容量位于全国前列,但地区经济发展和红树林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矛盾冲突。在北部湾逐步推动旅游开发的趋势下,红树林保护必须正视因此带来的风险与挑战。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相互促进又彼此制约。为了实现二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和谐统一,必须将法律机制纳入考虑范畴。本文根植于旅游开发和红树林保护之间的逻辑联系,从可行性、必要性和现有法律机制不足的角度分析红树林保护法律机制的现实意义。基于红树林归属于湿地生态系统的属性,以外国湿地保护法律机制的先进经验为参考,从实际需求出发,探讨北部湾红树林保护法律机制的具体完善方案。
出处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44-51,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College of Education
基金
广西民族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计划重点项目(项目编号:gxun-chxzs2019135)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