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蘇軾一生的詩文中,詠物類占據大半,“觀物”可謂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部分。本文以蘇軾從年輕時到中年黄州時期在小園中的觀物書寫爲材,嘗試論述蘇軾觀物態度的成熟過程。“觀物”在北宋理學中也是頗爲核心的部分,本文從他初爲官時所寫的《和子由記園中草木十一首》組詩同程顥《秋日》詩的比較入手,淺析蘇軾在觀物中超越美惡的道家傾向及其同理學的差别。蘇軾觀物思想真正成熟是在黄州時期,“烏臺詩案”的挫折,以及在黄州開墾東坡耕作的經驗,加上對陶淵明詩文的誦讀,令蘇軾在勞作之中,在“物”的關心中忘卻了流俗時間,領會人間的真實。在《前赤壁賦》中,他最終解悟了對物超越時間與存在的“以物觀物”的精神。從學理上看,理學家“萬物静觀皆自得”是以一個大我觀宇宙萬物,故宇宙萬物皆在四時之中;而蘇軾則是以物觀物,故其所觀所待者,乃是此時之“微物”,而每一物之此在都具有全體的意義,可令其脱離其作爲部分在宇宙變化中的有限性。此一觀念的形成,來自莊子和陶淵明的沉浸,更來自蘇軾自身的小園經驗,從早年的南園到密州的園圃,再到東坡的躬耕,蘇軾在一種耕作的經驗中最終同那“與我共適”的清風明月相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