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府采购中无正当理由变更中标供应商等案例分析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案例一:涉密采购项目未定密2021年初,某预算单位申请采购一项房屋修缮工程,项目金额420万元。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400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该公开招标,但该单位采购人认为此项目涉及信息较为敏感,属于涉密事项,因此按照工作惯例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了A供应商承接项目。经核实,该采购项目从未经过单位保密主管部门定密,不属于国家秘密。
作者
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2022年第10期64-65,共2页 Chinese Government General Servi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