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病是由生物地球化学因素、生产生活方式等原因导致的呈地方性发生的疾病。我国曾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国家,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同程度地存在地方病危害,主要有碘缺乏病、水源性高碘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曾给我国人民身体健康,甚至人口素质造成了极大损害,也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阻碍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国防建设。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病防治工作,20世纪60年代就形成了我国地方病防治体系,并针对影响我国地方病防治的重点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了全国大协作联合科研攻关,基本明确了我国地方病病区分布与流行特征。在"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地方病防治策略指引下,经过70余年的努力,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防治成果,尤其通过实施《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十三五"全国地方病防治规划》,实现了重点地方病监测全覆盖,现症地方病患者全部建档立卡且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得到救治,防治措施得到持续落实,防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2021年底全国地方病总体上处于持续控制和消除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