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人工智能(AI)医疗的自主化程度逐渐提升,能够独立完成诊断、治疗等其他的操作时,其造成的医疗损害应该如何问责?面对AI医疗法律难题,近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刘梦祺在《中华医学杂志》发表了《人工智能医疗应用的现实难题及法律对策探析》一文,提出了3个先导性策略:(1)否认AI医疗的法律主体地位,无论在现在还是将来,医疗领域只能是人类为主导,因为医疗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2)优化AI医疗各利益方的责任制度体系,在使用层细化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责任,在制造层明确生产商的责任。(3)建立专门的AI医疗监督委员会,来保证其设备准入的安全性与伦理性,并参与和协助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