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日,根据工信部官网消息,工信部、公安部就《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有专家表示,智能网联汽车正向溢出效应巨大,试点工作将有利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上路的同时提高安全性,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通知》明确了“自动驾驶功能”的定义,即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是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GB/T 40429-2021)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
出处
《汽车工艺师》
2022年第11期23-23,共1页
Auto Manufacturing Engin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