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察法》确立从宽处罚建议制度为监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调查中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神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并有助于提升反腐败效率。该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成“特殊与一般”、前后衔接的关系。访谈研究发现,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的适用率总体偏低,并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程序和权利属性不足等“职权化”运行特征,不利于实现反腐败效率价值及其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衔接。上述现象的深层致因是从宽处罚建议制度未得到准确、严格执行以及相关配套规定尚不健全。实现该制度的规范化发展转型,应坚持效率与公正有机统一的理念,遵循“双向衔接”、证据裁判、罪责刑相适应、权利保障、监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原则,并据此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07-115,共9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研究”(21ZDA122)
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视野下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法律控制”(17FXB008)。